地震災害
地震是台灣主要的天然災害之一,地面振動劇烈時,可破壤房屋及其他建築物,並常使人類生命財產蒙受嚴重損失。因此,我們應對地震有適度的認識,並具備預防地震災害的知識,才能臨危不懼,以減輕災害。 地震是台灣主要的天然災害之一,地面振動劇烈時,可破壞房屋及其他建築物,並常使人類生命財產蒙受嚴重損失。台灣位於地震帶,生活在地震帶上的人都應對地震有適度的認識,並具備預防地震災害的知識,才能臨危不懼,以減輕災害。
在空間的分佈分面,從台灣過去的歷史經驗來說,台灣地震絕大部份發生在花蓮-宜蘭外海。其他則有三處較為明顯,包括台東外海之南北向線型地震帶,嘉南平原及其東部之團狀地震帶,及台灣西北部之兩條西北-東南向線型地震帶(從通宵至埔里)。規模4以上的地震,島上多發生在嘉南地區東緣,其餘則在東部外海,尤其集中在三個點:花蓮、南澳、及東經122.5,北緯24這點,另外有一條在宜蘭外海之東西向線型。另一方面,台灣也有少地震發生的地區,稱為「地震空白區」,包括中央山脈-雪山山脈變質岩帶,桃園一帶之觀音高區、彰化-雲林一帶之北港高區及高屏地區,這些地震空白區顯然與台灣之地體構造關係密切,都代表較為穩定的地區,而地震則發生在這些較為穩定區域的交界處。
由於地震災害與火災、颱風等常態型災害特性迥異,且以現今的科技無法準確預測之狀況下,偶發性的大地震極易造成重大傷害;尤以民國88年9 月21 日發生於南投集集,芮氏規模7.3 的強烈地震為例,造成2400餘人死亡、11000 多人受傷,房屋全倒、半倒各50000 多棟,就連距震央200 公里遠的新北市新莊區博士的家、龍閣社區也同樣造成重大災情發生,共計44 人死亡、2 人失蹤、145 人受傷,房屋全倒1 棟、半倒2 棟、龜裂及傾斜者15 棟,另外還造成了171 萬戶停電及106 萬戶停水的災情。基於其不可預測之特性,除發生大地震時緊急應變搶救外,更應著重於事前的都市防災規劃、建築結構耐震設計等防災方面著手,以避免大地震的傷害。
本網頁內容摘自網站:科學月刊 、中央地質調查所